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工作方案》(吉人社联〔2025〕87号)文件精神,切实满足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需求,白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校企合作助理岗位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企合作项目单位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在吉林省内注册满1年,保持正常运营状态的企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具备以下条件可自愿申报:
1. 岗位质量:提供数量充足、具有技术含量和实践价值的项目岗位,可以有效增强项目人员工作本领,助力项目人员在吉就业;
2. 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与项目人员签订《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校外岗)岗位协议书》,明确岗位内容、项目人员期限、补贴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
3. 专人负责:设立专职岗位统筹项目人员工作,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建立完善项目人员台账,定期报送相关数据资料;
4. 安全保障: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法律法规,落实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确保项目人员环境安全合规。由用人单位为项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
(二)申报流程
1. 网上申报:实行“全程网办”和告知承诺制,申报单位填写《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单位申请表》(附件1),并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bcrc123456@126.com;
2. 审核签约:市人才交流中心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单位将签订《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校外岗)岗位协议书》,并纳入事中事后监管范围。
二、项目人员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应届毕业生和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无就业登记、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1)《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人员申请表》(附件2);(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页面)。
三、项目人员管理与待遇
(一)项目周期
项目补贴期限为3—12个月(低于3个月的不予发放补贴),应届毕业生和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12个月。
(二)补贴管理
1.补贴标准:
项目期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参与项目的应届毕业生和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
2.补贴发放:
按照《吉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见习补贴管理方式发放。
四、联系方式
电话:0436—3209638(伊老师)
地址: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市人社局一楼大厅14号窗口)
附件:1.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单位申请表
2.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人员申请表
3.2025年白城市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单位公开招募项目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第二批)
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1: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2: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人员申请表.docx
附件3:2025年白城市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单位公开招募项目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第二批).docx
责任编辑:王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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